申报流程:
(一)企业可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向所在辖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详见下图)提交;
(二)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申报期限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与初审,并提交区人社局复审;
(三)区人社局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
(四)复审通过后通过南沙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款项。
办理地点:
企业所在辖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南沙区各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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