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
经最高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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